作者:陳瀅
幾個月前雷博士寄了一捲錄音帶給我,希望能將內容整理出來。該捲錄音帶是幾年前我參加的一場演講錄音,由英籍資深的記者戴菲力(Phillip Day)將他十幾年來研究追蹤醫學界的心得報告。回想當時演講的內容曾令我熱血澎湃,也是那一場演講轉變了我對疾病及主流醫界的觀點,接下來幾年所閱讀或研究的資料也多與這些新觀點有關。
最近將戴菲力的書《癌症―為什麼我們還拼死命地要知道真相》(Cancer - Why we're still dying to know the truth)再仔細的閱讀,對這位資深記者抽絲剝繭的功力、周延完整的觀察及獨到無礙的分析歸納十分佩服,也對他大慈悲、大無畏的精神讚嘆。
戴菲力在書本第一章即提出一個最重要的問題―我們到底可否打敗癌症?美國防癌協會的統計資料顯示,癌症為美國人的頭號殺手(也是台灣民眾的第一死因);每三人就有一人會得到癌症;若此現象持續發展下去,到下個世紀,癌症的致病率是100%。例如過去二十年死於乳癌的美國女性的人數,就已超過兩次世界大戰加韓戰再加越戰死亡人數的總合。故戴菲力所提的問題有其迫切性和重要性。他所給的答案也很直接―是的,癌症在幾十年前早就有解了,只是真相一直被隱瞞,直到網際網路的發展,這個解答才漸漸流傳開來。
然而美國的癌症政策是如何形成的呢?這得從另一位作者艾德華.葛雷芬(Edward Griffin)所寫的《無癌症的世界》(World without Cancer)一書看出端倪。葛氏在書中將美國的現代醫學的轉變,及醫藥學界對疾病的觀念述說重頭。
話說二次大戰之前,全世界最大的化學及製藥公司為德國的法賓(I.G. Farben)公司。它不僅遍及九十三國,且對各國有重要的政經影響力;法賓公司也是後來惡名昭彰的屠殺猶太集中營毒氣的製造者。這家公司在二十年代即和美國的工業壟斷者洛克菲勒的公司合作成立了一個全世界最大的製藥公司。直到今天,這家公司基本上以各種名稱及組織,在美國的科學及抗癌政策上扮演著極重要的角色。
洛氏集團知道科學可以帶來的需求及大量的金錢利益。在它們所贊助的美國醫師學會(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和美國食物及藥物管理局(FDA)批准下,將化學物稱為「藥」來申請專利,並提供給經由它們的組織所訓練的醫師及專家使用。在二十世紀初期,亞伯罕‧福來思拿(Abraham Flexner)在洛氏和卡內基(Andrew Carnegie)的避稅基金贊助下,對美國的醫學院進行改革,使得醫生依賴藥物來治療疾病及從事開發新藥物的研究。而在政府部門的要職官員名單中,不難發現許多與洛氏集團的掛勾痕跡。由此可知洛氏集團對美國食物及藥物管理局和各級的政府部門的影響,可說是佈線完整、環環相扣、牢不可破。
洛氏集團以金錢改變了老式的醫療行為,轉而使之現代化,組織化及商業化,成為以藥物治療為主的當今醫藥工業。它改善了醫師的生活,使他們從窮而落魄的郎中麻雀,飛上枝頭變為高所得、高教育、高社會地位的鳳凰。這些醫生在洛氏集團和卡內基的基金會出錢所建的醫學中心受訓,他們的藥物研究也得到大量的財務贊助。
在商業掛帥的二十世紀,另類療法或是無法申請專利的治療方法,不但不為主流醫界所接受,還頻被迫害、抹黑(扣以無科學證據的大帽)和隱瞞;久而久之,社會大眾也接受主流醫學及其研發的新藥物是抗癌唯一利器的思維。因此上世紀的前半葉,以百萬為單位的金錢大量注入國際級的藥物研究,期望找到有效的藥物來對治各種不同的癌症。由於沒有一種所謂的「奇蹟的子彈」療法是一蹴可成的,世界各地的醫學中心就不斷地對病人進行新藥及放射線的實驗。
即使在今日,這些化療及放射線治療已證明是無法治癒常見的癌症,醫師們還是繼續使用它們。報紙常有抗癌新藥成功發明,或抗癌有重大突破等的新聞出現,但現代醫學真正地治療好癌症了嗎?有些醫師不禁開始懷疑化療的毒性反而是造成癌症病人的死亡主因。1985年,哈佛大學微生物教授約翰‧凱恩斯(John Cairns)在《科學的美國人》(Scientific American)雜誌發表評論說:「化療能否治癒任何一種常見的癌症還有待證實。」
有些腫瘤醫師是會告訴病人沒有證據顯示化療有效;有些則被科研報告誤導化療無法保證的樂觀;有些更為了金錢的理由而開具化療單。因為開具化療單比給病人撫慰還賺的多。戴菲力更直言,在七百億美元的化療工業的今天,依靠癌症討生活的人數比死於癌症的人還多。
戴氏在書中舉出許多主流醫師不斷地出來發表化療無效的言論。比如:1992年,毒物學家山淼‧艾普斯坦(Samuel Epstein)醫師與三位前美國聯邦官員在華府共寫了一份聲明,這份聲明經由64位在公共衛生、癌症預防及疾病預防領域屬於領導地位的專家背書。聲明指出:「我們很關切財源雄厚的癌症業界,亦即國家癌症機構(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美國防癌協會及二十幾家完善的癌症治療中心等,以不斷的『戰勝癌症』的主張誤導及迷惑美國大眾及國會。如今癌症每年奪走超過五十萬人,每三位就有一位美國人得到癌症,每四位癌症病人就有一位死於它。過去十年,五百萬美國人死於癌症,而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大部分這些死亡是可以避免的……
而癌症業界及主要的製藥公司動不動就發表毫無證據的聲明說,治療癌症有重大進步或「治癒」癌症的消息。這種聲明只是基於腫瘤組織初期的縮小,而非延長病人的存活時間,而且病人生活的品質被高毒性的治療嚴重摧毀則完全不受重視。」
1986年,麥吉爾癌症中心(McGill Cancer Center)的科學家們對一百一十八位治療非小細胞肺癌(non-small-cell lung cancer)的醫師進行問卷調查,發現超過四分之三的醫師徵求病人進行肺癌高毒性的新藥實驗。他們還被問到,假設是他們自己得到癌症,會用當時他們選擇的六種新藥中的哪一種治療?在七十九位回答中有六十四位說,任何含有一種極毒的Cisplatin化療新藥物他們都不會選用。五十八位醫師發現所有的新藥都無效,原因是化療的無效果及難以接受的高毒性。
德國的臨床癌症生物統計學家優瑞許‧愛博醫師(Ulrich Abel)在1990年康復雜誌提出《進展型上皮細胞癌症的化學療法》(Chemotherapy of Advanced Epithelial Cancer)的研究心得,他冷靜而不偏頗地分析過去十年的醫學報告,發現最常見的上皮細胞癌症,如肺癌、乳癌、攝護癌、直腸癌等的化療很少有成功的。而全世界每年有一百多萬人死於癌症,他們大多數曾接受過化療,使用化療的次數也越來越多。愛博還對幾百位醫師做問卷調查,發現:「許多醫生個人對癌症的觀點,與大眾所認知的資訊有如天壤地別的相反。」「如果他們自己得了癌症,他們不會做化療!即使癌細胞對化療有反應,但是腫瘤局部或完全的縮小,並不會延長病人的存活率。」「有時候癌症復發反而更加肆虐,因為化療助長抗療癌細胞的生成。」
愛博醫生將化療病人在存活率改善方面,依不同的癌症與未受化療的病人做比較。統計發現:
結直腸癌:無證據顯示化療病人存活率獲改善。
胃癌:無明顯證據。
胰臟癌:存活率完全無效;未接受化療的病人活得較久。
膀胱癌:未做臨床實驗。
乳癌:無直接證據顯示化療延長存活率,化療之使用有道德上的疑問(大多數乳癌患者在手術前後都給予化療)。
卵巢癌:無直接證據。
子宮及子宮頸癌:存活率未獲改善。
頭頸部癌:存活率未得到改善,僅有零星的縮小。
一位法國的腫瘤專家查理‧馬士(Dr. Charles Mathe)甚至說:「我如果得了癌症,我絕對不會到癌症治療中心去,患者離這些中心越遠,越有生存的機會。」加州大學的哈丁‧瓊斯(Dr. Hardin Jones)分析了幾十年來癌症病人的存活率統計後說:「…癌症病人可能還是不要治療的好。」像這樣的癌症醫師的見證在戴氏書中比比皆是,那麼醫師為什麼還要對他們也束手無策的病症向病人說可以治療呢?
享有『心理學界的愛因斯坦』雅號的肯恩‧威爾博(Ken Wilber)在《恩寵與勇氣》(Grace and Grit,張老師文化出版)中,記述他的妻子罹癌的過程。他提到一位好友罹患了末期癌症,她的醫生建議接受另一種非常強烈的化療,如果照醫生的話做,應該還可以活十二個月。她提出了一個問題:「如果我不接受化療,還能活多久?」醫生回答:「十四個月。」再度建議她採用化療。書中又提到一位癌症治療權威寫了一本非常受重視的書《任性的細胞》(The Wayward Cell)。他花了許多篇幅說明化療為什麼無效,接著又說明即使如此,化療仍然該被採用,「因為化療能讓病人維持正確的醫療方向。」肯恩的評語:「老實說,它也阻礙了病人尋求其他的治療途徑…這根本不是在治療疾病,這是在治療心病―醫生企圖控制病人對疾病的理解以及其可能尋求的治療種類。某種治療也許對疾病無效,但對心病卻有效,因為它可以引導病人聽信某個權威和接受某種醫療。」
肯恩在書中說腫瘤醫師並非企圖惡意操縱病人,也非刻意掩飾他們的有限的技能,他們在病人熱切的期望下,同樣感到無助。因為醫療對癌症無效,所以醫師被迫扮演安慰病人的角色,雖然這類角色是宗教家的專長,對醫師而言是欠缺訓練的。但是在病人的眼中,醫生確實是地位崇高的牧師。
主流醫師多半對另類療法不熟悉,他們的生活非常忙碌,以至於他們得依賴醫學研究或實驗簡報為訊息來源;而這些簡報又多為反對另類療法的組織機構(比如藥廠或癌症醫學中心)所準備。因為一位癌症病人對癌症醫院或中心來說是一個利潤中心(profit center),主流的癌症治療在今日的美國根深蒂固的準則的原因,就在於它們可以讓醫院賺得最多,而且保險願意付錢。所以現行的美國癌症醫療政策,會繼續掩飾事實,除非你自己從他們的神話中醒悟。
那麼今日的癌症病人到底有什麼機會呢?此即漸漸進入本書的主題了。
話說1950年代,一位生化學家小恩斯特‧克雷布斯(Ernst T. Krebs, Jr.)分離出一個新的維生素B17(Vitamin B17),又稱為『力而卓』(Laetrile)、『阿米達靈』(amygdalin)。他當時不清楚自己掀起了什麼樣的漣漪,雖然至今許多人仍相信克雷布斯找到了癌症的療法;然而跨國際的大製藥廠因為無法申請專利或壟斷維生素B17的使用,故而對VitB17發起了空前的惡毒攻擊宣傳,即使事實證明它對於各種癌症有療效。
克雷布斯和他的父親也是將維生素B15(Pangamic acid)應用在醫學上的先驅。他在二次世界大戰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酵素及其在癌症治療上的應用等方面的知識,這些酵素包括:鳳梨酵素(bromelain),chymotrypsin,和木瓜酵素(papain)。父子兩位至今被仍公認為維生素B17(VitB17)在癌症治療機轉方面的先驅。維生素 B17是一種水溶性、無毒性的醣化合物,存在於自然界約800種的植物中,許多種可以食用。含豐富VitB17的來源,最常見於非柑橘屬水果的種子中,如:櫻桃、油桃、桃子、李子及蘋果等,而以杏子(apricot)的種子含量最豐,約有百分之2至2.5。
根據葛雷芬斯《無癌症的世界》一書,克雷布斯研究之脈絡溯源自二十世紀初葉,愛丁堡大學教授約翰‧畢爾德(John Beard)提出癌症的營養細胞球(trophoblast)推論。畢氏的研究發現懷孕初期的原始胚胎細胞(pre-embryonic cells)亦即營養細胞球與惡性腫瘤細胞沒有區別。營養球細胞為胚胎成長所必需的,但是在懷孕期的第56天,胎兒的新胰臟開始分泌chymotrypsina酵素,從那時之後,營養細胞球的增生就被阻止。葛氏寫道:「營養細胞球在懷孕初期確實具有癌細胞的特徵,因為它會很快速地增生及蔓延,最後它著床於子宮壁上形成胎盤,讓胚胎可以得到母體的保護和營養。」
營養細胞球是另一種細胞經由一連串的步驟所形成的,葛氏將之簡化為『完全生命』細胞(total life cell)(有點像現在最熱門的幹細胞),它可以分化為任何一種器官或組織,乃至一個完整的胚胎。當完全生命細胞被男女皆有的動情激素啟發而開始製造營養球細胞時,有兩種結果可能發生。第一,如果是在懷孕的情況下,結果就會形成胎盤及臍帶;第二,如果營養球細胞是在修補的情況下被啟動,結果就是癌細胞的形成。葛氏補充:「更正確的說法應該是,如果細胞修復工程沒有結束的話,就形成癌。」
營養細胞球分泌的絨毛刺激生殖激素(chorionic gonadotrophin - HCG),可以自尿液中測出來,準確度92%。假設檢驗呈陽性的話,葛氏說:「若是女性,她如果不是懷孕,就是罹癌;如果是男性的話,只有一種可能―癌。」然而醫學界明知此檢驗法簡易卻棄之不用,而採用危險性高的穿刺手術,造成某些癌細胞因而擴散到全身。
克雷布斯自杏果種仁分離出維生素B17,將之合成結晶以供人體使用,並命名為「利而卓」。此化合物是由一分子氰化氫(hydrogen cyanide)結合一分子具止痛作用的苯乙醛(benzadehyde)加兩分子葡萄糖所形成的。雖然前兩者分開來的毒性很強,但是它們結合在VitB17的分子裏卻十分穩定且無毒性。克氏發現,要將兩者結合鍵打開,只有一種叫beta-glucosidase的葡萄糖酵素;這種酵素雖然分布於人體,但是在腫瘤處卻是含量特別高。所以癌細胞所分泌的beta-glucosidase酵素一旦打破了VitB17的結合鍵,釋放出氰化氫及苯乙醛,兩者毒分子加在一起毒性更是超強,癌細胞就死在它們自己選擇的VitB17手裏。(未完待續)
引用自:http://www.lapislazuli.org/TradCh/magazine/200508/200508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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